就诊须知
门诊注意事项:
1、咨询:初次来院就诊患者,可向一楼大厅导医台护士咨询了解相关诊疗流程。
2、挂号:您可在挂号处挂号,同时就诊两个科的病人,须挂两个号;转科病人,须重新挂号,因为不同的科别、不同医师做不同的治疗处理。
3、就诊:挂号完毕,请您到相关科室就诊。
4、候诊:请您按秩序排队,候诊时请爱护公物,服从管理,不大声喧哗打闹,保持门诊室内肃静,讲究卫生。
5、服务:行动不便的患者,请在家人陪同下就诊;如需上下楼,请乘坐电梯;如需帮助,请向导医护士说明。
6、交费:您就诊时应交付的各种费用均可在收费处交纳,也可诊间支付,有些项目交费前须到相关科室划价,收费人员将会告知您。
7、取药:专家开出处方后,请您到一楼药房取药;我院药剂科从正规渠道进药,不允许任何科室及个人私自向病人出售药品。
8、病历:门诊病历是您就诊、处理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要用实名,不能相互借用,要妥善保管,切勿涂改、损毁、遗失,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
9、单据:请保管好处方、检查单及收据,交费时钱票请当面点清。
10、门诊就医流程

急诊指南
1、 急诊室24小时接诊各类急、危、重症病人。
2、一般急诊病人先到门诊楼一楼收费处挂号,再到门诊楼1楼急诊就诊。
3、危重病人急救时先由急诊室人员安排抢救,再由家属或相关人员按上述流程补办挂号。
4、 初诊的病人须提供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挂号,复诊病人带上老病历及就诊卡挂号。公费、社保的病人必须带公费病历本及就诊卡挂号。
5、为保证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急诊科优先处理各种危重病人,敬请其他患者服从分诊医务人员的安排。
急诊电话:0539-824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