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是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了您和他人能够早日恢复健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一个安全、肃静、整洁、舒适的诊行康复环境,请您给予配合。
1、请您向医护人员如实地详尽提供您的身份证及与健康有关的一切信息,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请务必于入院次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居民医保患者)或社会保障卡(职工医保患者)到住院处办理信息上传手续,否影响报销,后果自负。
3、意外伤害患者务必3日内将填写完整的《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核表》交本医疗区医保办审核。
4、请您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在查房、治疗时间请您要离开病房。
5、在医疗活动中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和实验性医行等,语您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
6、请您在住院期间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7、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8、陪床陪护:陪护人员须24小时陪护,严格按跟“一患一管理,凭陪护证和身份证出入病区,未经允许,请不要擅自离开。监护室有护理人员专人看护,无需陪人,请预留电话,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9、保持安静:为创造一个安静的治疗环境,请不要在病房内吸烟、大声喧哗,以兔影响休息;为防止交叉感染,请不要随意进入无关的病室或躺他人床铺,禁与其他患者、陪人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