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辖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做好我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到2022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根据《罗庄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等相关文件内容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辖区内常住居民(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要求,2022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70元,新增5元统筹用于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落实投入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落实项目资金,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职责,对全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主要任务
1、居民健康档案:
(一)任务要求
为我街道辖区内常住半年以上的居民,建立相对应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0%。对辖区内所有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要求,进行居民健康档案复核,并免费提供一次ABO血型检测,要求居民健康档案符合率=100%。逐步提升电子档案使用率,电子档案动态使用率≥60%。
(二)工作指标
①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②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③健康档案使用率=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档案总份数×100%。
2、健康教育:
(一)任务要求
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和节日安排每月开展一次相对应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全年12次。开展9次以上的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材料,并及时补种,保障使用。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每2个月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同时做好各类文字登记和影像资料。
卫生室:根据实际情况和节日安排每2个月开展一次相对应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全年6次。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材料,并及时补种,保障使用。每2个月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同时做好各类文字登记和影像资料。
(二)工作指标
①发放健康教育印刷材料的种类和数量。
②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③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④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
⑤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预防接种:
(一)任务要求
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薄)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建档立卡率≥90%。利用预约、预防接种通知单、金苗系统短信平台等,向适龄儿童发放接种信息预约短息,提高辖区内预防接种率。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薄)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及时进行补种。做好上级交给的各项预防接种任务,做好文字登记和影像资料。每月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工作,发现一例及时报告到上级单位并留好相应的报告表格。每月做好常规报表的上报工作。
(二)工作指标
①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已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90%。
②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应接种人数×90%。
4、孕产妇健康管理:
(一)任务要求
做好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随访,同时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对孕妇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对孕妇进行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情况进行评估、健康教育和指导,告知和督促其进行产前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对发现有异常的孕产妇要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并随访记录结果。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对孕妇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对有异常的孕妇要立即转到上级医疗机构。产后于产妇出院后一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询问孕产妇的一般健康状况等,并对其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有异常的孕妇要立即转至上级医疗机构。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90%,活产数按区任务数计算。
(二)工作指标
①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②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妇出院后28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5、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一)任务要求
在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到新生儿家中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了解出生情况和预防接种情况,询问新生儿的一般状况,新生儿访视率≥90%。在出生28~30天进行随访,了解新生儿的一般状况。在满月后3、6、8、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随访、评估,同时对中医适宜技术进行传授。为4~6岁儿童年内提供一次健康体检、评估服务。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腭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和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儿童健康管理率≥90%,新生儿出生率按区任务数计算。
(二)工作指标
①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②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6、老年人健康管理:
(一)任务要求
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查体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危险性评估、健康指导和预约转诊等服务。做好纸质档案保存和电子档案及时录入工作,同时做好老年人台账建立工作和服务卡发放登记工作。老年人管理率及查体率≥70%,辖区老年人暂按14.12%估算。
(二)工作指标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一)任务要求
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免费测量一次血压,对发现的高血压患者及时的为其建立高血压患者管理档案,开展随访和健康体检、分类干预工作。为其发放高血压患者服务卡,提醒新患者随访日期。已经建档的高血压患者进行一年至少四次的随访和一年一次的体检工作。高血压患者管理4439人,规范管理率≥60%,血压控制达标率≥45%。
(二)工作指标
①高血压患者管规范管理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②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年内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已发现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及时的为其建立糖尿病患者管理档案,开展随访和健康体检、分类干预工作。为其发放糖尿病患者服务卡,提醒新患者随访日期。已经建档的糖尿病患者进行一年至少四次的随访和一年次的体检工作。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1641人,规范管理率≥60%,血糖控制达标率≥40%。
(二)工作指标
①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年内已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②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年内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年内已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一)任务要求
按照“应管尽管”的原则,发现病人线索,对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为其建立相应的档案、随访和体检工作,要求检出率≥5‰,管理率≥80%,规范管理率≥80%,服药率≥70%,规范服药率≥50%;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80%,规范服药率≥60%,面访率≥80%。
(二)工作指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年内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年内辖区内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100%。
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一)任务要求
接到结防科关于辖区内人员的督导通知单后,卫生院和卫生室应及时对结核病人进行督导随访,并按要求频次填写各项记录。同时卫生室做好辖区内可疑的结核病人转诊工作,对发现的病人及时的填写结核病人转诊单,督促患者到东山医院进行确诊和正规的治疗。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肺结核患者规范服药率等于100%。
(二)工作指标
①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
②肺结核患者规范服药率=按照要求规范服药的肺结核患者人数/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
11、中医药健康管理:
(一)任务要求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结合为老年人健康体检时,为老年人进行中医辨识工作,认真仔细的询问老年人33个问题,为其进行中医辨识,并作出相应的中医健康指导。将中医辨识的结果填到老年人体检信息表中,及时录入到电子档案系统。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65%。
为0-36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结合为适龄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时集中或针对个人的对儿童家长进行中医保健的指导工作,在对应的月份为其指导中医按摩、穴位按摩等中医指导,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65%。
(二)工作指标
①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年内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②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12、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
(一)任务要求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对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并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要求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到95%,重点传染病及时调查和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二)工作指标
①传染病疫情报告率=网络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数/登记传染病病例数×100%。
②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的病例数/报告传染病病例数×100%。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及时报告率=及时报告的条幅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13、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工作任务
做好本辖区内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项工作信息收集和信息报告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报告率达≥95%报告。同时协助上级领导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各项工作。
(二)工作指标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四、工作职责
街道卫生院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组织,根据年度任务要求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街道卫生院做好任务分工,将工作内容的40%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
五、督导考核
由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小组,定期对辖区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科室及卫生室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并根据各科室得分与绩效考核办法挂钩后进行公共卫生资金的发放。
罗庄区册山卫生院
2022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