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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701/2022-00000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第十九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2-09-02
 公开日期  2022-09-02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十九中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临沂第十九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维护我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省、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罗庄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沂第十九中学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分类分级

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③ 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及周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④ 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⑤ 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区级及以上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和试卷印制、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⑥ 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⑵根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将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

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指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校园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或死亡3人以上,以及符合国家、省、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罗庄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标准,需要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指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死亡3人以下或出现人员伤害,需由学校和区教体局共同参与处置,甚至需区委、区政府调动教育系统以外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③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指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较严重影响和较大危害,需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参与,调度教育系统的力量和资源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④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指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教体局、学校为主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5工作原则

⑴ 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局面失控和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稳定。

⑵ 分级负责,统筹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在区委、区政府、区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⑶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领导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相关部门及人员立即到岗到位,各司其职,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

⑷ 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⑸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和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决策指挥机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勇

副组长:李洪哲 孙志坤 周洪艳 姜良威

成员:张少华 程建玺 王余才 郭存 王国宾 张志常 王忠臣 孙文艳 宋开吉 刘艾华 张汉军 李霞 张文艳 臧青杰 李常龙 宿卫星 李宾 张绍波 周传成 沈怀庆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区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和部署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学校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学校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区委、区政府、区教体局汇报,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应急管理工作。

2.2工作机构: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分析和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应急措施,为领导提供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决策依据;督导、指导、协调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督促各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

2.3学校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⑴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理,重大信息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局领导和上级部门;对掌握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意见与建议,为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当好参谋;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处置和宣传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外国文教专家有关的影响学校及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处理自费留学中介、中外合作办学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处理校内火灾等突发性事件;负责校内集体信访等群体性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交通等后勤保障;负责学校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⑵ 教导处:负责协调处理教师因教学业务、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引发的集体上访、停课、罢教事件;负责协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处理学校重大考试和高考、学考等考命题管理,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考试实施等环节出现的失密泄密事件和考试、阅卷过程中发生的大规模、有组织的违纪作弊事件;负责协调处理考试实施过程中在学校内发生的各种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斗殴、自然灾害等影响考试和危及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校园网络有害信息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因教学设备、设施问题和实验室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为学校处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⑶ 政教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教学活动、集体活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学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因招生、教育管理、教学、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和教学质量等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预防和处理因学生心理障碍而引发的极端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因重大传染病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集体食物中毒和其它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大型体育比赛、文艺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骚乱事件;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⑷ 总务处:负责协调处理校舍倒塌、火灾等原因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协调处理因山体滑坡、地震、洪水等严重危害校舍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负责协调处理因学校收费管理、债务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教体局处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经费保障;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⑸ 学校总支、工会、教代会:负责督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负责学校履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等问题;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处室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信息报送原则:

① 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或接到事件报告的主管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应急办公室报告,学校应急办公室应迅速向教体局和区政府报告,不得延报,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②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③ 直报:发生Ⅰ级、Ⅱ级事件,学校直接报教体局和区委、区政府。情况特殊的,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

④ 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发展变化的有关情况。

⑵ 信息报送机制,周报和月报相结合。

①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收到学校下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大事件由校领导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教体局有关领导,同时将信息通报相关处室,并及时将上级领导、教体局领导和学校领导做出的处置意见传达给有关执行部门。

② 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办公室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及时了解事件具体情况并书面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应急委”。对重大信息,编辑信息专报,报区教体局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教体局,并视事件性质和程度,通报区维稳办、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⑶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① 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② 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③ 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④ 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⑤ 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⑥ 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3.2预防预警行动

⑴ 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处室(单位)应按照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⑵各部门要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学校应急办公室。学校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测报告。

3.3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学校相关处室负责材料,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校办室发布。

4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较大、重大、特大应急响应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Ⅰ、Ⅱ、Ⅲ级)应急响应。我校发生Ⅲ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依照国家部门、省部门、临沂市、罗庄区等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执行。

我校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国家、省、市、区、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要求和领导指令在区应急委的领导下和指挥下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2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校或学校党组织、行政具体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区教体局和区政府。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报教体局安全办。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决定事件级别和相关处置。

5应急结束

5.1影响突发公共事件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5.2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学校宣告结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区委、区政府、区教体局成立的应急工作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5.3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5.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急办公室及时督促有关处室和部门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工作。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⑴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由学校负责实施。

⑵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开展损害核定、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协助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

6.2调查和总结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请教体局应急领导小组成立事件原因调查组,组织专家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按上级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和总结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对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及时上报区教体局。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持通讯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7.2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3资金保障

学校应急资金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学校严格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7.4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8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8.1宣传教育

学校利用广播、闭路电视、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渠道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宣传,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使学生熟练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8.2培训

学校开展在职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将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8.3演练

⑴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每学期进行至少2次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⑵ 学校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修订、更新应急预案。

⑶ 学校重点开展应对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人员疏散的应急演练活动,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学校制定,并负责解释和实施。

本预案生效实施后,学校各处室、年级组要结合本预案规定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9.2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临沂第十九中学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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