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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ybhgjzx/2022-00000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滨河高级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成文日期  2026-04-24
 公开日期  2026-04-24  发布机构  临沂滨河高级中学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临沂滨河高级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整洁、安宁、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认真执行、共同遵守。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生宿舍分配

1.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政教处负责。

2.住宿生宿舍由政教处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宿管人员处或班主任报修。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宿管人员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宿管人员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爆竹、硫酸、打火机、火 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学校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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