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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yzqxyxy/2026-00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兴华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成文日期  2026-04-24
 公开日期  2026-04-24  发布机构  罗庄区兴华学校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临沂兴华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3号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制。

一、学校后勤保障中心是管理学校建筑物(校舍、构筑物)安全的单位。

二、学校的建筑物,包括所有房屋、围墙、保砍、道路和与这些建筑物相配套(避雷、消防管道)等设施,都属于学校资源共享的一部分,由后勤保障中心和使用人(部门)共同管理,使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后勤保障中心负责维修和定期安全检查。

三、各部门有定时、定期向学校报告所使用的建筑物的现期安全状况的义务。

四、学校所有建筑物的改造,更改建筑物的结构必须申报学校,不经审核和论证,随意改变建筑物的结构,造成建筑物损坏,影响使用寿命的,必须恢复原样,并要补偿经济损失;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责任人必须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五、学校所有建筑物改造维修,必须先论证批准后施工,施工期间后勤保障中心负责跟踪管理,完工进行验收。不得随意改变批准的维修方案。

六、后勤保障中心每学期必须对所管辖的建筑物进行两次大的检查,每年雨季前有针对性地检查,且检查结果必须归档待查。如有危及安全的需及时报告学校,并在24小时内报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后勤保障中心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七、若出现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第一发现人(使用者)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确认后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置的建议。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凭学生出入证进入本室阅览。

二、进入阅览室,只限携带个人笔记本和文具,其他物品不得带入室内。

三、本室内的书刊只能在室内阅览,请勿携带出室外。

四、每次限借一本图书或杂志,阅后仍放回原处。

五、爱护书刊和室内设施,请勿污损。

六、保持室内整洁、安静,阅览结束,请把椅子轻轻放回原处。

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一、使用计算机房应事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和上机操作。

三、服务器由专人开启和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可随意开启。

四、机房里的设备严禁随意搬动和拆卸,损坏设备照价赔偿。

五、严禁自带软盘、光盘,一经发现,一律查扣。

六、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不得在机房内玩游戏。

七、进入机房应穿鞋套。

八、上机人员要服从管理,机房内一律不准吸烟,不准携带任何水、饮料等食品进入机房。

九、使用者应保持计算机及机房的整洁,使用后应及时清理。

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

二、爱护公物,不损坏桌椅,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三、爱护器材,不乱弹钢琴及其他乐器。

四、上课不得随便讲话,认真上好音乐课。

五、下课后请将桌椅摆放整齐,关灯、关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教室。

六、服从老师的管理。

美术室管理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

二、自觉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安静。

三、爱护公物,不损坏桌椅。

四、桌椅放置规范,保持整洁环境。

五、不得在墙壁和桌椅上乱涂乱画。

六、值日生按时打扫教室。

七、爱护一切教学器材。

八、服从教师的管理。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二、严格遵守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四、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有关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均需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具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六、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安、乱接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要有专人负责,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

七、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气源和门窗。

八、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

九、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要追究个人责任,并予严肃处理。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按教学班配置的电教设备(投影仪、电视机、电脑等),各班级班主任及电教课代表负责日常保管,协助教师教学使用。

二、按部门配置的录放像机等,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按教学计划提供给教师教学使用。

三、按各实验室配置的电教设备、器材,由专业教师负责保管。

四、使用过程中应爱护设备、器材,如发生故障,两天内报告电教人员及时修理,不得私自拆卸。

五、使用设备、器材时,必须办理有关借用登记手续,并检查所借设备、器材是否完好,用后应主动及时归还,由电教人员检查设备、器材是否完好,如有人为损坏,视损坏情况赔偿。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应按规定赔偿。

六、电教人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设备、器材。

七、任何人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将学校器材、设备带出校外。

八、电教人员负责保存和编目经国家批准发行的或经学校各部门认可的教学用视、听音像及投影片。

九、设备、器材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掌握使用规程,经电教人员考核后,方可使用。使用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电教人员,以便查找原因。

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责任事故:

1、按规程操作,造成设备、器材损坏。

2、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并继续使用,造成设备、器材损坏。

3、不爱护设备、器材,野蛮操作,造成设备、器材损坏。

4、私自拆卸设备、器材,造成损坏。

十一、事故责任人必须说明事故发生经过,以便查找事故原因,必要时写出书面说明。

十二、电教人员对责任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多媒体教室使用规则

1.服从教师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注意个人卫生,进入教室,严禁乱丢杂物废纸果壳等垃圾。

2.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大声喧哗。

3.不得随意拨弄多媒体电教器材,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如有损坏除进行必要的教育外,还须赔偿。

4.上课结束,教师要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

5.管理员要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活动的正常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报告教务处联系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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