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714/2024-00000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第二十一中学2024年小学部招生信息  成文日期  2024-07-29
 公开日期  2024-07-29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二十一中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临沂第二十一中学2024年小学部招生信息

根据《罗庄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临沂第二十一中学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

根据我校服务片区按计划招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2.坚持“阳光招生、公开透明”原则

招生报名全部使用“临沂市罗庄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采集信息,学校将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沟通联系,力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招生对象

招生片范围内符合条件,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儿童。

招生范围

煤苑小区、东山医院家属院、参茬窑社区、罗泉庄、振兴园小区、永兴园小区、金都花园(金鹰小区)、六合花园、锦绣华庭(罗庄办事处)、龙潭公寓、美华润景、沂罗园,锦华园、华星瓷厂家属院、天怡嘉园、21中家属院、龙潭居委小区、光明家园、罗泉新城、阳光丽景小区、珍福苑小区、银风瓷厂家属院、南天花园、临矿玖府、致远天宸府(南府)、致远天宸府(北府)、江泉华府、华盛福邸。

四、报名流程

拟在我校入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通过“临沂市罗庄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否则将无法注册学籍。

具体流程: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以本人信息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搜索“义务教育招生”进入→选择“临沂市罗庄区”→ 点击“确认,去报名”→信息填报→申报临沂第二十一中学小学部→大数据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信息不符的予以驳回修改→等待学校审核录取。

【填报温馨提示】

1.平台带红色*号为必填项目。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准确、详细,漏项、错项及填写不规范,都无法完成信息填报工作,信息填报不分先后(学校录取与信息填报时间无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即可)。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均将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网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请据实正确填写,上传相关材料时要清晰,以免影响审核与录取。

2.信息更改:登陆服务平台后,点击“我的报名”,家长可以点击信息删除后重新选择报名入口;学校驳回的报名信息,监护人无须删除,可直接修改。

3.密码忘记或丢失,可以点击“找回密码”,根据系统提示重新设置密码。

【重要提醒】

(1)7月30日—8月3日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选报“临沂第二十一中学小学部”的,不予录取。

(2)每个适龄儿童只有选报一所公办学校的机会,请务必根据本方案“审核”的具体要求,自查是否符合临沂第二十一中学小学部入学条件,不符合的请选择合适的学校报名,若后续审核中发现提供证明不充分或信息虚假等原因导致无法在我校录取,责任自负。

、招生日程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

入学基本条件

需提交的审核材料

第一批次:

(1)自然村(罗庄村、参茬窑村)户籍类;

(2)房产类(房产部门备案)【大产权类】

(3)特殊贡献类

(1)户籍(以公安部门信息为准)在招生片区内自然村罗庄村、参茬窑村)原住居民且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2)监护人在21中片区内有自有产权房产(大产权,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已完成交房手续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

(1)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全本,不得少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房产类

需附加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

3.特殊贡献类

需再提供特殊贡献证明等材料。

第二批次

户籍和自有住宅小产权)均在21中招生片区内

监护人在21中招生片区内有自有产权房产(小产权类)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

(1)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全本,不得少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明:

(1)购房合同及购房原始单据(如二手房或三手房还需提供:①原始购房单据;②原始购房合同;③购房款转账的银行流水证明;④开发商盖章的新合同并带有法人签字)。

(2)在该房产入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2024年8月1日以前至少连续满一年的水、电、暖、燃气、宽带、有线电视、物业费、垃圾处理费等原始缴费单据或在网上缴费记录的截图打印。

第三批次:房产入学

自购房产小产权)在21中片区内但户籍不在21中片区的。

1.适龄儿童户籍不在21中片区;

2.父母在片区内有自有房产(小产权)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1.户籍证明:

(1)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全本,不得少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明

(1)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缴款的原始单据(如二手房或三手房还需提供:①原始购房单据;②原始购房合同;③购房款转账的银行流水证明;④开发商盖章的新合同并带有法人签字)。

(2)在该房产入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2024年8月1日以前至少连续满一年的水、电、暖、燃气、宽带、有线电视、物业费、垃圾处理费等的原始缴费单据或在网上缴费记录的截图打印。

第四批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录取条件的按照《罗庄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积分办法进行积分,根据空余学位依次录取。

1.有空余学位;

2.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为罗庄区外户口;

3.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父母(监护人)至少一方在罗庄区务工或经商。

1.户籍证明:

(1)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全本,不得少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明:

居住证:提供学生父母一方持有的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务工或经商证明:

(1)务工的: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为准(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载单”);

(2)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在我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

备注:该两项证明材料截至2024年8月31日

、小学招生实行两级资格审查制度

学校负责对证件初审,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复审,共同加强对适龄儿童入学资格的审查。

特别说明

1.居住佐证指:水、电、暖、宽带等缴费原始单据或在网上缴费记录的截图打印。

2.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3. 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须为实际居住的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类房屋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4. 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为罗庄区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且此房产为产权住宅类房产(大产权)。

5.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可以户籍作为入学依据。

6.根据文件规定:自2020年起同一套房产在申请我校小学学位9年内,只对同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提供片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位。

7.法定监护人所持证明材料要真实齐全。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不予录取,并交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8.外来务工子女录取方法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申报我校,如我校有空余学位,根据积分依次录取。符合条件但因我校学位不足没有被录取的,可继续申报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积分办法:计算居住证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缴纳时间或税务登记时间,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截至2024年8月31日;在罗庄区务工人员,以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罗庄区经商者,以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如遇积分相同但受学位限制而不能同时入学的,依次比较社保积分、纳税申报积分、居住证积分和完税数额。居住证居住信息显示在服务片区内达半年以上,且能证明务工或经商地点也在服务片区内至少一年以上的,积分按照2倍计算。因居住证制度改革,兰山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高新区的户籍人口,在罗庄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罗庄区或市属驻罗庄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月数,或在罗庄区税务部门纳税连续申报月数积分。

9.未尽事宜可参照《罗庄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九、救济途径: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等工作。

2.关注特殊群体。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缓学手续,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后方可缓学;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工作,由学校逐一核实招生范围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确保“应进全进”。听力残疾、视力残疾适龄儿童可到区特殊学校就读;智力残疾儿童原则上“随班就读”;重度残疾适龄儿童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申请学校“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均纳入学籍管理。

3.学校要以规范的招生行为、加强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加强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坚持实施“阳光招生”制度。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准确解释宣传招生政策和规定,要安排专人负责接访工作,热情、耐心、真诚、准确地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5.规范招生工作行为。要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校和教育形象的言行,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维护公平竞争和社会稳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取消其本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依据干部教师行为规范的规定严肃处理。

6.强化廉政意识。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严密组织录取工作。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借工作之便违犯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进一步树立和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树涛

副组长:高  艳 许秀玲 董艳征

成  员:张永忠 吴月香 魏绵广 刘金龙 白 岩

(二)一年级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高 艳

成 员:刘金龙 白岩 李文波 魏元玲 马淑丽 庄彩云 冯晓菊 孙广宇 孙西军 刘静静

本《方案》解释权归临沂第二十一中学所有,且只适用于2024年临沂二十一中学小学一年级招生使用。

工作日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生咨询电话:8286219

临沂第二十一中学

2024年7月28日

【另附1】:现场审核日程

第一批次自然村户籍类、房产类(房产部门备案)、特殊贡献类,只进行网上审核,不再进行现场审核。

第二批次(户籍和小产权自有住宅在我校片区内)、第三批次(户籍不在我校片区但小产权自有住宅在我校片区内)现场审核及外来务工人员现场积分安排如下:

现场审核时间

审核片区

8月9

六合花园、锦绣华庭(罗庄办事处)、龙潭公寓、锦华园、天怡嘉园、

8月9

龙潭居委小区、光明家园、罗泉新城、阳光丽景小区、珍福苑小区、南天花园、

8月10

外来务工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