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财务管理,搞好廉政建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加强收入管理,坚决制止违规收费行为
(一)学校收费管理
学校各项收费要严格根据标准实施收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1.收费前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收费前,收费项目、金额进行公示。由各班主任将本学期收费传达到给家长。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出具家长申请、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确定减收或免收的项目和金额,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由会计人员执行。
2.收费
按照学校布置的收费项目和时间,由财务人员组织收费工作。
(二)其他收入的组织与管理
1.除收费以外的所有其他收入,包括社会、个人捐赠等,要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实行一笔款项一张收据的原则,由会计人员按规定办理。
2.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以银行利息通知单为原始单据,记银行存款和其他收入账户。
二、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
(一)合理编制财务预算、优化支出结构
1.全年财务预算
年初由校长室组织财务、总务、教学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全年收入情况,以先急后缓、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本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2.每月财务预算
校长室按照全年财务预算,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每月财务支出计划表。整理后交会计人员参照执行。
(二)支出项目、支出款项金额限度的审批权限
按照学校制定的本月支出计划,各处室、各部门所需要进行的支出、所需款项在1000元以内,可以自行安排实施购置。所需款项在1万元以内,要报校长室审批后安排实施购置。大额资金应由党支部、校委会拿出决策。
(三)规范支出行为,严格报销程序
1.学校支出形成和各种票据,都必须规范合法,必须具备真实、合法、正确、完整的原则。
2.学校支出形成的票据,根据支出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两种程序签字报销。
(1)各处室在规定的支出限额内形成的日常性、经常性的小额开支,由处室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报经校长签字后到会计室办理报销。
(2)非经常性开支,但已由每月开支计划安排的开支项目,在实施完成后取得合法票据,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经校长签字后到会计室办理报销。
(3)如果确因工作需要,而又没有在每月开支计划中安排支出的项目,实施前必须报经校长室批准。支出实施完成后取得合法票据,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经校长签字后到会计室办理报销。
(四)学校欠款的还款支出
学校所欠大额的项目,应当在每年初编制还款计划。按照还款计划,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校长签字后支付。
(五)职工福利、奖教奖学金的发放
按照学校制定的职工福利、奖教奖学、绩效考评奖等发放制度,由各部门提供发放表,经校长签字后由会计人员发放。
(六)预借资金
各部门需要预借资金购置、支出,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后到会计室办理借款。凡预借款在购置办理完成后必须在一周内办理还款手续。
(七)审批
对于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修理、大型的设备购置及各种奖金、福利等支出,要召开校委会,经校长签字执行。
(八)签字方式
校长办理支出签字,可以采取集中定期办理和随机办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