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管理原则
安全运营、发挥实效、日清月结,科学收支。
二、教育经费管理
1.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本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主要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的收支计划,报请批准后,财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并定期报告执行情况。
4.大项开支,需事先编制预算,经批准后按预算执行。
5.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结合制度和纪律,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凭据合理合法。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钱柜”。
6.会计.出纳要帐钱分管,分工明确,尽职尽责,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各项经费。
7.各项专用基金要严格按标准提取,分清资金渠道,分别搞好管理,专款专用。
8.严格控制借款。个人一般不得借用公款。因公出差借款的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款,且要返回后及时还清。
9.定期召开办公会研究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事业计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现金管理
1.现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支付范围为: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结算起点1000 元以上的支付,须通过转帐结算,不得用现金支付。
2.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财务处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批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3.收取大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下班后,办公桌内不得存放现金。大额现金的缴存、支取,要有保卫人员陪同。积极推广先进的结算方法,如工资发放用信用卡,职工大额现金报销直接打卡等,减少现金的流量。
4.现金限于本单位使用,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用现金。不得保留帐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5.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人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经主管会计审核并签章后,方能支取现金。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6.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帐实相符,如有差错,及时查明原因。
四、收费管理。
1.幼儿园收、退费管理。
(1)日期为每月的25号至28号,逢节假日顺延。幼儿园每天把当日所收款项如数上交财务室,不得留存。
(2)中小学幼儿园退费必须经学校校长签批后方可执行。
2.中小学收费时间。根据学生开学、休假时间情况具体操作,学生退费需经学校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执行。
3.本校教师子女只给予免除一个孩子的(建校赞助费)助学费,超出的按照学校规定标准收费(双胞胎除外)。
4.每次收费结余后,财务科将对收费情况汇总核对,每次收费期间各班班主任及学部领导要认真落实,确保收费准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校将给予涉款金额的5倍以上罚款,以上情况请学部负责人及班主任认真对待。
五、费用报销管理(注:所有需报销费用的单据5天内报财务室贴审)
1.学校教师因外出学习需个人垫付学习费用,回来后及时持发票到财务室贴审批单,,财务部门审核后,经学校校长签字,方能报销。
2.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学部、科室负责人填写《招待费申请单》,报学校校长审批,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3.其他临时借款,如购买办公用品、维修费等,须填写《关于采购XXXX的申请报告》,请写明用途、使用金额,经学校校长审批,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4.报销程序
(1)差旅学习费报销。出差人员经领导批准外出学习返回后,必须持通知及报销单据,尽快到财务室报账。填写《费用审批单》,并粘贴原始发票,由经办人签字,报学校校长审批,予以报销。
(2)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签名,报学校校长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3)其它报销。如购买物品及大宗物品、贵重且使用年限长必须先打固定资产凭单或入库单,入库后使用人方可领用,报销发票必需附固定资产凭单或入库单,到财务室粘贴并审核、由经办人签字,学校校长签批后,予以报销。
(4)所需报销单据,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室贴审。超期定为自动放弃,个人借款应在借款单上写明使用天数、金额,到时应自动归还,如超期未还,由当事人提前找学校校长作以解释。
六、财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由主管会计负责,会计人员交接必须交接会计档案。
2.借阅会计档案学校校长批准,并且外借会计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3.凡是学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按期归档。
4.会计凭证应顺序编号、按月装订成册,标明年度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填制目录。
5.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专人负责保管,并填制目录。
6.档案应分年度、类别进行分类摆放,不得混淆,做到安全存放,严防潮湿、虫蛀、鼠咬。
7.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财务负责人批准。
8.经批准借出的会计档案并做好记录,明确借出档案的名称、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批准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