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5号)等有关规定,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及沂堂镇政府,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11日期间在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台井村组织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调查结果由参加各方签字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沂堂镇台井村土地、西至沂堂镇台井村土地、南至沂堂镇台井村土地、北至沂堂镇台井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沂堂镇台井村。(详见附件1)。
二、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经调查确认,本地调查地块1,面积为0.479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4669公顷(耕地面积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农村宅基地0公顷),未利用地0.0129公顷。(详见附件2)。
(二)权利人情况。经调查确认,本次调查地块1,涉及土地所有权人1个,分别为: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台井村(土地权属证号为鲁(2024)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40252号、鲁(2024)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40253号);涉及土地使用权人1个,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0个,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0个,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1个。(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凭相关证据材料,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公示期内未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话:0539-8289027。
附件1: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图
附件2: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