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维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出的宝贵建议,正是缘于像您这样的热心人士,才会有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高质量发展。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了调研分析,下面重点介绍一下落实路径:
一、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为引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局、区市场监管局印发《罗庄区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同时下发《关于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制度的通知》。截至2021年底,全区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59家(其中市级示范社21家,省级示范社2家,国家级示范社2家),发展家庭农场237家(其中市级示范农场5家,省级示范农场3家);完成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超74.7万元,共计奖补资金22万元;完成4个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投资总额约280万元,补贴资金70万元。
二、存在问题分析
1、罗庄区受地理位置制约,农用地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偏小,竞争力弱。有的几户、几十户,种养殖规模不大,有的只组织生产,缺少销售、加工环节,有的重建、轻管。
2、实力不强,后劲不足。大部分合作社没有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和可依靠的龙头企业。技术培训、市场开拓、品种引进缺乏支撑。
3、能人太少,组建困难。多数农村能人外出,少数在家,懂经营管理的人不多,合作社的组织者和带头人难找。各合作社普遍缺乏管理、营销、信息、财会等方面的人才。
4、运行不够规范。社员之间利益关系松散,有利则合、遇险则散的不稳定性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实施产业化发展战略。突出重点产业,种植业上,突出优质水稻、食用菌、蔬菜等合作社的发展;畜牧业上突出生猪、奶类、蛋类合作社的发展;水产业上突出渔业养殖合作社的发展。通过提高农业生产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进一步转变生产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
2、实施政策扶持战略。积极争取上级农业项目资金,全面落实省、市、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优惠政策,优先安排有条件的主体承担涉农项目,支持开展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市场营销和资金互助合作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主体发展的资金支持。促进“农超对接”的进行,想方设法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各大型超市的联系,积极鼓励主体组织货源直接进入超市,延伸合作生产链条,在丰富农产品供应的同时,使主体发挥更大的运营效益。
3、实施人才兴农战略。进一步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工作力度,千方百计把农村生产经营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农村能人、大学生村官、各类技术人员吸纳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壮大主体人才队伍。
4、实施品牌营销战略。继续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认证和品牌创建工作,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打造一批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同时加强主体与超市的对接,完善营销网络,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生产效益。
5、实施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以全市金改区试点为契机,积极对接金融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贷款通道;同时市农发集团又积极与我区对接,计划筹建“临沂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罗庄分中心”,保障土地流转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以上是对您提出问题的几点建议答复。诚然,我们深知,我们所做的工作与群众期盼仍有很大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为做好全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工作尽到应尽的责任,也恳请您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宝贵意见。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