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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3/2024-00000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关于对创响地理标志产品,助力乡村振兴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2-06-17
 公开日期  2022-06-18  发布机构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文号  罗农字〔2022〕25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对(关于对创响地理标志产品,助力乡村振兴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李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创响地理标志产品,助力乡村振兴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我区现有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一为沙沟芋头,持有人为临沂市罗庄区册山沙沟芋头协会,现标志使用单位为罗庄区爱利种植专业合作社;二为塘崖贡米,持有人为罗庄区高都街道办事处农委,标志使用单位暂无。

地理标志代表着一个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属于集体商标,

对于我区当前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情况,确实存在品牌建设优势不明显,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足,未充分挖掘地区特色资源,规模化太小,产业优势不能充分发挥等问题。我局下一步将围绕着李委员提出的建议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作,首先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行业协会相关部门,商定对我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发展规划,持续挖掘沙沟芋头、塘崖贡米两个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和政策支持,在产业结构上进一步优化提升,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附加值,助理乡村振兴健康快速发展。

以上是对您提出建议的相关答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为助力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也恳请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宝贵意见。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孟庆会 承办责任人:王海建 电话:1395397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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