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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7/2023-00001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完善保障措施提高生育意愿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2-06-10
 公开日期  2022-06-10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完善保障措施提高生育意愿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邵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保障措施提高生育意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提出实施三孩政策。罗庄区一直高度重视人口发展工作,依法实施三孩政策,全面落实各项生育支持措施,提高优生优育水平,着力推动托育服务发展,在“幼有所育”上下功夫,缓解家庭育儿压力,释放我区生育潜能。

一、我区托育服务现状

目前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发展处于起步推进状态。2019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我国托育服务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202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2020〕9号),2020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2020〕5号),2021年12月我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罗政办字〔2021〕268号)对托育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提出了意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培育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主体、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

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区已高标准规划扶持1所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申请上级补助经费已到位,全区新增托位达到要求数量,以及“十四五”期间的具体工作目标。

二、全区托育服务工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纳入工作重点。我区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及省市制定的具体工作措施,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全区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政策支持,具体包括:(1)建立罗庄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2)2025年前完成“十四五”期间的具体工作目标。(3)出台与教育等同的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普惠性托育机构进行补助;(4)开展相关从业人员人才培养、技能培训。

三是发现典型,强化示范引导。在推进过程中,发现了一批正在市场化运营、且前景较好的托育机构,如罗庄区启蒙托幼有限公司等,对这些机构的经验和运营模式进行总结,推荐给其他想申请托育机构同行介绍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下步的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主动作为,推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级政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划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指导,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各个部门的政策支持,包括用地保障、队伍建设、信息支撑、社会支持等保障措施,共同促进这项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加强标准规范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和规范做好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托育机构规范发展。四是开展试点示范。建立一批符合我区实际的、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把好事做好。协调其他部门简化登记办事流程。对符合规定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简化登记办事流程,助力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促进婴幼儿服务工作中来。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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