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罗庄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罗庄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中肯得当,对于当前我区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您及时反映民情民意、切实关注百姓需求、忠实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经研究,特反馈以下情况。
一、借助行业协会优势,严格加强电梯维保服务质量的监管。
正如程委员在提案中所说,目前临沂电梯维保市场中维保公司数量多,行业内卷严重,加上物业公司故意压低维保价格,导致电梯行业以低价竞争市场成为普遍现象,反过来维保公司为了利润“以修代保”也就不难理解。这些行为极大危害了电梯的安全运行,影响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加强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管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区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专家查隐患的作用,加大对电梯运行安全的检查力度,做到立查立改,以专家查隐患活动促使电梯维保公司不断提高自己的维保质量;二是加大电梯维保质量的检查力度。对以以次充好、低价竞争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维保市场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直至驱逐出罗庄电梯维保市场;三是2022年5月28日,临沂市电梯行业协会正式成立,该协会将发挥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为电梯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推动电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电梯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二、打造电梯智慧监管,满足群众安全乘梯需求。
电梯作为当下居民生活的必不可少的设备,发生故障并引发困人事件,在全世界各个国家普遍存在。当前我区确实存在个别电梯存在使用管理和维保不到位,电梯困人偶有发生的现象。《电梯维护和保养规则》详细规定了电梯困人故障后维保单位赶到时间市区不能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不能超过1小时,这是国家法律法规最基本的规定。程委员的问题中提到如果电梯困人后电梯维保单位在上述法规要求时限内到场实施救援,时间仍然过长,容易造成被困乘客恐慌,引发电梯安全事故。针对该问题,近年来,我局积极协助市局推进临沂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全区所有在用电梯均已纳入临沂市96333应急处置平台管理,困人事件发生后维保公司不能及时到场救援的情况下,由指挥中心指令距离最近的电梯维保公司前去救援处置。从临沂市电梯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了解到,被覆盖电梯困人后的救援人员到场平均用时大大缩短,电梯困人救援效率明显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新登记电梯完善“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加快实现救援相关数据的联网上传,并开展故障统计和原因分析,预防和减少电梯故障的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舒适乘用电梯的迫切需求。助力精准监管、科学监管。
三、全面深化改革与创新,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要求,结合2022年市局重点工作部署,我局正在积极推进多项改革创新的新举措,全力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监管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市局2022年重点工作部署,特别是电梯鼓式制动器排查治理工作和蜗轮蜗杆驱动主机排查治理工作。上述两项治理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从提升电梯运行安全高度安排的重要任务。目前,我局在全市率先完成蜗轮蜗杆驱动主机排查治理工作,电梯鼓式制动器排查治理工作也将要基本完成。二是建设推进电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继续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提高电梯使用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三是积极推进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改革,推动以维保效果为定价的机制形成,提升维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激发企业提升维保质量的内生动力。同时加大使用、维保单位选择权和自主权,切实落实维保单位保障电梯安全性能和使用单位自行检测的主体责任。四是根据上级要求,在全面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基础上开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工作,形成了“全生命周期保险、全流程服务托管、全方位智慧监管”的电梯管理“三全”新模式。目前,我区电梯责任保险已购买3710台,实现了100%全覆盖。我局已制定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