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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45/2022-0000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村集体闲置资金安全保值增值的建议提案答复  成文日期  2022-06-10
 公开日期  2022-06-10  发布机构  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对村集体闲置资金安全保值增值的建议提案答复

周永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村集体闲置资金安全保值增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村级集体拥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归村范围内全体农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村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集体所有权,村集体的“三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哄抢和私分。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提升基层组织力、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动力引擎。一直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村级组织“造血”功能与质量,于2021年印发《罗庄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并积极探索“村级大额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使农村集体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村级闲置资金最大限度地产生效益。区内有关金融机构也将在全力做好“三资”规范化账户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践行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理念,配合做好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服务。与此同时,村集体也将在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 “四权”不变的基础上,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积极探索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途径,致力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助力乡村共同富裕。

感谢您对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临沂市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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