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罗庄总支: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区融资担保公司强化其政策定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国有企业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机构。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功能,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区政府对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非常重视,今年以来,区政府积极与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对接,5月23日,区政府与市融资担保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由区政府安排区属国有企业向市融资担保集团增资3000万元,市融资担保集团安排所属公司在罗庄设立分支机构,扩大在罗庄区的担保额度,同时,区财政设立罗庄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为市融资担保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在罗庄区域内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按照要求进行风险补偿。目前,增资和分公司设立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待市融资担保集团罗庄分公司设立后立即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破解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瓶颈,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全区金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临沂市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