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26号)《山东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26〕2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编制罗庄区2027年度帮扶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一、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省重点帮扶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下统称重点帮扶群体),以及有重点帮扶群体的村。
二、支持方向
(一)重点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帮扶质效,优先用于带动重点帮扶群体通过产业增收。支持推动全产业链开发,壮大我区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运用先进高效农业科学技术促进帮扶产业提档升级;可利用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支持重点帮扶群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帮扶小额信贷予以贴息补助。支持重点帮扶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按规定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二)支持重点帮扶群体就业增收。支持吸纳重点帮扶群体等参与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对重点帮扶群体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对重点帮扶群体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参与“雨露计划”给予补助;对帮扶车间、乡村工匠、劳务品牌吸纳重点帮扶群体就业给予奖补。规范支持重点帮扶群体从事公益岗位。对重点帮扶群体中符合条件的跨省就业人员每年可安排一次交通补助。
(三)支持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道路、饮水保障、排水等村内户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影响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突出困难,促进改善农村环境。统筹考虑财力承受度和群众接受度,可以行政村或自然村组等为单位因地制宜片区化推进。
(四)其他方面。继续向“三无”失能人员安排护理人员。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其他相关任务事项。
(三)杜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1.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不得将资金用于与帮扶工作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偿还债务本息和垫资、摊派、中介服务费(除规定项目管理费外)等。坚决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2.建设类项目的建设内容不符合资金使用性质、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影响、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土地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申报入库。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未明确联农带农机制和预期成效的经营性项目,不得申报入库。
3.厘清帮扶资金与行业部门资金各自责任边界,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有稳定、固定资金渠道的综合保障措施,教育、卫生、文化等有相应资金支持渠道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由原渠道资金支持。
4.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项目不得采取明股实债等债券类投资方式;原有产业项目提质增效的项目,可用于品质升级、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但不能用于原项目的维修、维护。资金使用方向为小型公益设施的,须满足重点帮扶村或重点帮扶群体较多的村;修的路为村内道路、且为必要的村内道路(即原村内道路破损较为严重);生产路需为产业项目配套或用于便利、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道路;用帮扶资金购买路灯的,安装地应为村内道路,不得用于县道、乡道;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适用该资金使用方向。
5.不得与其他财政资金重复安排同一项目。
6.中央、省帮扶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不得使用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三、项目入库程序
(一)村级项目
1.村申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入库申请书,在村内公示后上报至街镇。
2.镇审核。街镇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概算、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街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3.区审定。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街镇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二)镇级项目
镇级项目,由街镇提出项目建议,征求相关村意见后,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并在相关村进行公示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具体程序:申报入库镇级项目经镇级政府会议审核,申报入库镇级项目经项目覆盖村会议研究同意并在村内公示、报区级报告、区级论证评审意见、区级审定意见、区级公示、区级公告。
(三)提级管理
产业发展类项目,重点评估项目是否具备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是否开展充分前期论证、是否符合土地环评规划等建设条件、资产运营方案及预期效益是否合理、联农带农机制是否健全、帮扶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重点评估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帮扶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对帮扶资金申请额度50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概算1000万元及以上的拟入库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提级综合论证;对帮扶资金申请额度100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概算3000万元及以上的拟入库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省级、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提级综合论证。对提级综合论证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的项目,项目单位按要求对入库申请书进行完善后履行有关入库程序。
在项目入库环节进行提级综合论证的项目,在立项和实施环节,对应省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作全过程跟踪监管。
(四)行业部门项目。在广泛征求相关乡镇、村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行业部门单位论证通过后报送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汇总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批。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报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纳入2027年实施计划。拟入库项目谋划要精细,建设内容要准确,项目图纸、预算要由专业机构出具,项目规划不充分、建设内容不准确的一律不纳入项目库,项目纳入项目库后不允许调整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2.各街镇要综合考虑并结合实际,科学谋划项目,精准确定申报项目,所报项目要符合当地实际,具备实施条件,符合土地、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产业项目要能够持续稳定产生经济效益。严禁申报涉及负面清单项目和已有财政性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或已安排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项目所占土地性质不明确的、环保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纳入项目库。
3.在项目申报入库全过程中,各街镇要从严把握政策标准,严守廉政底线,不得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禁止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套取、骗取财政帮扶资金,一经发现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耐心回应群众反映和关注的问题。严格执行项目库建设公告公示有关要求,接受社会监督。
4.请各街镇统筹谋划会议召开、项目编制、公示等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在11月30日前将研究确定好的入库项目按程序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论证。
附件:1.2027年帮扶资金项目库项目分类表
2.申报纳入2027年帮扶资金项目申请书
3.申报纳入2027年度帮扶资金项目入库项目清单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