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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8243416/20260825-0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6-08-25
 公开日期  2026-08-25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人社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政策解读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通知》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至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目标任务已圆满完成,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2026年起,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致贫,特制定本《通知》。

二、文件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6〕17号)

三、创新举措

(一)明确帮扶对象。帮扶对象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转变为动态调整的“两群体、一区域”,包括重点帮扶群体,即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重点帮扶区域,在国家明确帮扶对象范围的基础上,保持我省现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稳定,科学确定一批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全省重点帮扶区域范围从“重点县”向“重点村”的延伸覆盖。

(二)拓宽就业渠道。帮扶渠道从外出就业向就地就近、劳务输转、灵活就业等多元模式转变。依托特色产业“13+N”体系,通过升级帮扶车间、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探索建设共富园区等形式,做大“家门口”就业岗位蓄水池;发挥沿黄九省区劳务协作联盟作用,完善驻外服务阵地、优化劳务协作机制、创新人力资源(劳务)品牌,推动省内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西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拓宽“走出去”的输转渠道;开发季节性农事服务、电商主播等新兴岗位,打造“农闲有务工”的灵活就业新模式。

(三)培训创业赋能。帮扶导向从“守住底线”向“发展赋能”升级。在技能培训方面,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结合“技兴齐鲁 乐业山东”等行动,“实施“雨露计划+”,培育乡村工匠,为重点帮扶群体“量身定制”技能提升方案。在创业支持方面,整合创业导师、资金等资源,依托“源来好创业”等品牌提供全链条服务,推广“民生需求+创业”等模式,深化个人创业“一件事”改革,落实税费减免、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返乡入乡创业,以创业带动更多就业。

(四)就业服务提质。帮扶服务从“有保障”向“高品质”转变。依托“智慧人社”建设,推行“即申即享”等政策申领模式。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地方政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缴费年龄段的重点帮扶群体、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推广“调解仲裁+就业帮扶”模式,畅通劳动维权渠道。加大重点帮扶区域人才支持倾斜力度,织密服务网络,加大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退出衔接服务力度,做好跟踪问效,畅通维权渠道,兜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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