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订本区干线公路发展规划,在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区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区干线公路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干线公路系统统计、交通量调查工作。
(三)负责全区新建、改建、改善干线公路工程设计、预算报批工作。负责工程及监理的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监管,组织交工验收,参与竣工验收。
(四)负责全区干线公路的养护、绿化和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小修保养、道班建设、防汛抢险、除雪保通、水毁修复等工作。
(五)负责全去干线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区管理,实施涉路行政许可、路损案件索赔,依法维护路产路权。
(六)承担全区干线公路的应急、抢险、保通工作。
(七)负责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经费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
(八)做好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职工凝聚力、向心力。
(九)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