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司法行政调研工作,起草、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杜绝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3、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完善全区大调解机制。
5、负责拟定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区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律师、公证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所全面建设,负责指导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9、负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局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局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11、承办市司法局授权办理事项。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