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静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罗庄实际与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1、关于您提出“国家政策扶持问题,独生子女面临的压力非常大,国家应当适当对他们有一些宽免政策”的建议。鉴于国家还未专门出台对独生子女不父母养老的政策,我们不能针对性的回答这个问题。您提到“独生子女费用是否需要调整?”的问题,这属于卫计部门业务。
2、关于您提出“养老设施的完善”的建议。2013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从国家到省级、市级层面都高度重视养老问题,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养老服务列入政府十大民生工程,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年人受益”的工作思路,基本形成了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与我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2013年以来,全区新增养老床位1168张,完成14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5处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
3、关于您提出“提高独生子女父母的大病补助”的建议。目前从上到下关于大病救助政策,是针对低保、五保等困难家庭实施的,没有针对独生子女父母出台相关文件。
4、关于您提出“精神层面的帮助”。我们现在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其中其中之一项目就是精神慰藉服务。但是目前由于老人观念的问题,不愿意出钱购买服务,导致我区乃至我市居家养老工作难以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大多是有退休金的城镇居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居家养老工作会得以有效开展。
再次感谢您对罗庄民政工作特别是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