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农村污水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十二五”期间一大批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环保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环保惠农取得积极成效,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仍严重不足,农村环保体制机制仍有待完善,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仍然薄弱。全国计划到2020年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13万个,占比三分之一以上。
以前环保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城市和工业污染防治,如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是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
2017年罗庄区得到上级省定贫困村应用水水源地保护资金70万元,用于沂堂镇和黄山镇12个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属于环保扶贫项目;2019年计划对全区51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预计申请上级资金2031万元,项目的主要内容就是解决农村污水问题,项目实施后将大幅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将取得重要突破。
2018年5 月29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710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