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环境保护和实体经济协调发展的工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因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山东盛阳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临沂盛阳焦化有限公司未按承诺按时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临沂晟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未完成整改问题,被市环保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限批。截至目前,临沂晟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涉及问题已按照要求全部完成整改,针对重点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完成搬迁的任务,已起草制定了《关于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近期将正式发布。根据以上情况,我局拟先向临沂市环保局进行请示,对已处罚到位的“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进行批复。待重点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任务全部完成后,申请全面解除区域限批。
由于历史原因,罗庄区绝大多数工业园区没有规划批复。目前,罗庄区多个工业园区正在编制规划及规划环评,下一步,罗庄环保分局将结合园区规划定位,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建设项目审批进度,有序推进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一方面,2017年8月份以来,罗庄区被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积压了大量建待审批设项目环评。另一方面,罗庄区2017年排查出3000余家“散乱污”企业,其中涉及大量待补办环评手续的企业,2018年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将面临严峻形势和巨大工作量,我局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确保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迅速有序开展。
(二)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指导企业开展验收工作。2018年1月1日以后,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对需要配套建设废水或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由企业自主完成验收工作。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指导相关企业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三)提升服务质量,服务重点项目。坚持服务优先,对列入全区重点项目的,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动态跟踪,及时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在办理环保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项目建设提供有效服务。同时,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推进区域规划环评、产业环评,优化新上项目区域布局,使新项目的选址与环境容量、资源要素、基础设施更加匹配。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实行执法提醒制,对虽然违规、但情节轻微且未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以劝诫教育为主,帮助纠正,免于罚款;对初犯、未扰民、危害轻的环境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对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破坏城市形象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处罚。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另外,实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深入项目建设、企业生产一线,了解企业环保需求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跟踪服务。建立环保信息共享制度,积极向企业推荐投资少、见效快、符合环保要求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帮助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引导企业优化和改进生产工艺,加强环保设施建设,规避环保风险,不走弯路。
感谢您们对区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243710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