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案中关于“关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树立城市良好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罗庄交警大队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勤务制度改革,变8小时工作制为动态、弹性、错时、延时的高效勤务制度。变上班为上岗,落实“定路段、定人员、定车辆、定时间、定责任、包安全畅通”的“五定一包”路面承包责任制,在早晚高峰时段,城区中队及科室全体民警上路疏导,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置高峰执勤点41处,指挥疏导交通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治堵保畅。
针对罗庄城区陶瓷批发市场、万泉商城、龙潭路等商业区,由于受城市规划建设滞后、路网结构不合理、道路渠化等因素影响,公共停车场及临时停车位已远远满足不了停车需求,导致乱停乱放现象屡禁不止,为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杜绝违法占道等行为,罗庄交警大队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城区沿街(路)单位、商铺交通秩序承包责任书》,与各沿街(路)单位、商铺共同做好停车管理工作,以城区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商场和农贸市场等为重点路段,部署辖区中队加大对城区违法停车治理力度,对违法行为较集中地路段实行高频度、高密度的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