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三轮车管理车辆挂牌车主有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案中关于“规范三轮车管理车辆挂牌车主有照”的建议,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树立城市良好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和规范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管理,营造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制定《罗庄交警大队三轮车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和三长负责制,针对重点区域内三轮车聚集较集中的路段,进一步提高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通过采取告知、拖曳等措施,对闯禁区、违法停车、占用公交车站点、聚堆停放等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严格落实高峰岗勤务机制,充分发挥高峰岗作用,在早晚高峰时段,岗点执勤人员要加大对路口周边路段的管控力度,发现违反规定行驶的三轮车,及时进行劝离或查处。
三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交通诱导屏等媒体手段,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提倡文明出行,及时曝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通过对电动三轮车整治行动工作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出行,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四是认真分析三轮车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适时组织部署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