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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8243416-02_H/2018-01110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罗庄区公立医院及完善新农合使用资金的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18-01-11
 公开日期  2018-01-11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人社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建立罗庄区公立医院及完善新农合使用资金的提案的答复

张云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罗庄区公立医院及完善新农合使用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6年度基金筹资及使用情况

2016年全区参保居民总数约为42.6万人,基金征缴收入约 2.54亿元(个人缴费标准150元,财政补助每人420元)。

住院报销2.18亿元(包括2014、2015年度补偿款2233.45万元),门诊报销0.26亿元,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补偿0.07亿元。2016年上缴大病保险基金2214.83万元(按照每人52元标准),本年度基本医保基金结余约-0.19亿元,其中:门诊应结余0.58亿元,实际门诊统筹基金累计亏损0.40亿元。

二、基金监管情况

对基金监管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基金实行封闭运行,基金统一存放在财政基金专户。加强财务制度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核工作,加强协议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二是加强监督监管。采取县区间互换检查,平时突击检查保持常态化,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居民医保工作,确保了基金安全。三是加强公示制度,在区街镇村居在保护患者隐私的情况下,加强公示工作,使居民医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2016年度,罗庄区人社局组织大型检查3次,不定期突击检查(夜间突击检查)30余次,涵盖村卫生室和各级定点医院,累计追回不合理补偿款150余万元,有效地规范整顿了定点医疗机构在基本医保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为加强基金的监管,区人社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长期定点协议(三年)和一年的管理协议,在报销流程上,出台了单病种管理政策,把一些容易过度医疗的病种,不需要医院垫付资金,实行区社保中心将报销款拨付给病人银行账户的政策,避免因过度医疗造成基金浪费。

三、2017年居民医保基金预决算情况

2017年我区参保人员42.80万余人,共筹集资金25800万元,其中:门诊预算支出5076万元、住院预算支出1.80亿元(包含市外就医回乡报销金额) ,大病拨付保险公司2665万元。

目前我区实行的是住院总额预付模式:就是根据往年度病人就诊情况、年度检查考核情况及GDP增长幅度,结合病人的实际流量,年初根据居民医保基金预决算情况,对医疗机构实行年度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结余的额度可以年度内平衡,也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

感谢您对区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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