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情况
我区现有128个社区,其中城市社区39个,农村社区89个。我区的社区工作者大致是指在社区里专门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等。全区社区工作人员根据不同来源工资待遇略有不同。其中大学生村官按照事业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工资根据各自不同社区情况,工资范围大约在1000-1900元之间。
二、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
从全省范围来看,我区的社区工作者的收入还处于中低水平,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待遇差距还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一是将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平,其工资待遇不应低于全市平均工资最低水平。二、根据具体社区工作人员培训需求,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职业素养。三、根据区里关于建立全区城市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适时根据具体需要,联合区委组织部研究落实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相关政策。四、研究对已取得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适当增加生活补贴。
感谢您对区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