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账户亟需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临沂市实行的全市统筹的居民医保政策,2016年个人缴费150元、政府补助420元,居民个人门诊账户120元,用于门诊支出;2017年个人缴费150元、政府补助450元,120元进入个人门诊账户。自2015年以来,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下年度,2016年度以来,可以家庭成员共享。
罗庄区居民医保个人门诊账户只能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用于在门诊检查、治疗。2016年个人门诊账户全区总额度5040万元,使用2600万元,结余2440万元,门诊账户使用率48.41%。
目前,由于居民医保未使用医保卡,允许使用读取二代身份证、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允许提供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就可以就诊报销。下一步,随着居民医保卡的发放,个人密码的设置,会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门诊账户的安全性。
近年来,区人社局每年组织对卫生室、卫生院的门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对违规的医院和卫生室门诊、住院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共追回150余万元,保障了居民医保基金的安全。
为加强基金的监管,区人社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长期定点协议(三年)和一年的管理协议,在报销流程上,出台了单病种管理政策,把一些容易过度医疗的病种,不需要医院垫付资金,实行区社保中心将报销款拨付给病人银行账户,避免因过度医疗造成基金浪费。
感谢您对区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