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农村、农业污染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污染及相关建议情况。首先感谢您对农村、农业污染的关心及提出的相关治理建议。2016年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号),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诸多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述。具体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二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三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四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五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六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目前临沂市政府已经下发《临沂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罗庄区也将根据上级政府相关要求,结合罗庄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我单位将把您方案中所述意见和建议一并纳入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到位。
二、关于控制污染的转移和加强基层干部群众的环境参与。一直以来,罗庄环保分局坚持从源头削减和控制污染,在新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阶段,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重污染的项目,一律不批不办。对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严格落实公众参与政策,相应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必须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我局将一如既往的把好源头控制关,充分保障基层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