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招商环境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您建议,我们加大环保工作力度,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两个重点,全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按照2017年大气攻坚方案,落实工业污染治理、优化产业布局、能源结构调整、城市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生态保护和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等8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工业治理。实施工业窑炉深度治理和在线监测校准升级,253个工业窑炉排放口,全部实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时段限值要求并稳定达标;对27个行业共257家企业实施分类整治,5月31日前应淘汰的17家企业38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已全部完成,期间对逾期未完成的4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6月30日前应完成的19个行业222家钢铁、焦化、建陶、金属压延、铸造等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再提高,全面铺开整治,已完成68家;对建陶、页岩砖、铸造等214家企业实行“百分制考核”,大大提升了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把控源头,实施大气污染类项目区域限批,城市建成区内,不再审批新上大气污染类工业企业项目;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区级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7万元,收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6万元,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二是强化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按照截至2017年底产能或综合减排减少60%的任务目标,制定《罗庄区建陶行业转型升级意见》、《陶瓷转型升级创新示范园中长期发展思路》,加快工作进度。拟保留散煤经营网点36家,已完成整改提升9家,49家重点工业用煤企业完成第一轮煤质抽检;研究确定10家规范的清洁煤专营市场和13家二级配送网点等待验收;清理取缔无证经营、环保不达标散煤经营点5家。矿渣微粉和石灰窑关停工作启动,其中7家企业已停产。三是加强城市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六规范、一监控”,规范整治工地48个、混凝土搅拌站19个;52条城区干道保洁实施“一冲三洒”,重点路段实施“三冲五洒”;查处违规渣土车315辆;开展城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取缔石子厂、石料厂、石材厂36家,各部门齐抓共管,取得较好效果。1-5月份,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为7.41,同比改善14.74%,改善率全市排名第5位。
二是加强固体废弃物规范化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事关全区环境安全,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固(危)废的管理工作。一方面,规范固(危)废转移流程。2016年11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做出修改,取消危险废物的省内跨市转移审批。罗庄环保分局根据相关法律及市环保局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罗环发〔2016〕102号),实施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备案制,规范取消省内跨市转移危险废物的转移流程,掌握危险废物转移数量,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的合法转移。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固(危)废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2月,罗庄环保分局印发《罗庄区打击涉煤焦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打击涉煤焦油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与公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煤焦油、废酸等环境违法犯罪百日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理取缔煤焦油非法经营点,有效遏制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定不移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坚持节点推进,深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6月底,完成160座窑炉治理;9月30日前,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或安装脱硝设施;10月底,完成外环线内页岩砖企业、辖区内矿渣微粉和石灰生产企业淘汰,完成38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2月底,完成今年建陶企业“退城进园”任务,完成3家焦化企业干熄焦工艺改造工程。同时,继续加强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秸秆禁烧等治理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全年大气质量更大改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分别同比改善12.3%、18.5%、17.6%、11.1%以上。
(二)扎实做好危废固废规范化管理。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及网上平台申报工作,开展涉危废企业专项检查,实施危险废物问题企业打分考核制度,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工作,强化固废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