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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2144008-6-10_C/2017-1227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合理进行环保发展、综合治理的提议的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17-12-27
 公开日期  2017-12-27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合理进行环保发展、综合治理的提议的提案的答复

魏元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进行环保发展、综合治理的提议》收悉,现将有关环保内容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区政府下发《关于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21个部门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巡查、报告、处置、沟通、督查、公开等6项工作机制,出台网格化监管体系考核办法,形成了监管合力。

(二)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和4个配套办法,采取突查、巡查、“环保夜鹰行动”等多种形式,始终保持环保监管高压态势。2017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283余人次,参与联合执法检查、夜查共35次,出动执法车辆780余台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35起,罚款金额共700余万元,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大力推行“数字环保”,全区安装企业在线监测设施323台,水质、大气自动监测站11台,实现动态监控。

(三)强化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开展“久试不验、未验先投”项目排查工作,对排查的105个违规项目进行全面规范。开展规模化养殖场专项排查,对37家养殖场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查处。接省级以上信访16件、市局信访38件、12345热线共受理信访460件,处理率达100%。开展“小散乱污”项目专项清理,排查清理小铸造、小VOC、小塑料、小木炭、小选铁、小碱水剂等270多家。环保、公安联勤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清理非法煤焦油经营户19家,排查煤焦油企业34家,取得良好效果。

(四)严格源头管控。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项目的环评和验收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及验收,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重污染的项目,一律不批不办。严格把控源头,实施大气污染类项目区域限批,城市建成区内,不再审批新上大气污染类工业企业项目。

二、下步打算

我们将虚心接受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攻坚克难,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一)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罗庄区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的现场精细化管理,确保稳定达到省标第三时段排放要求。强化督促督导,将扬尘治理、生态治理等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强化街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责任考核,力争全区环境优良天数不断增加,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关于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的通知》、《关于建立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通知》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的原则,坚决担负起环保部门监管职责,做好环保监管、指导、服务工作,与兄弟部门、街镇、村居共同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

(三)依法行政,切实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始终坚持对超标排污“零容忍”,对违法企业“出重拳”,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在季度比对监测、监督性检测和季度检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重点抓好2017年新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后的在线监测执法监管,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视台行风热线等环境信访平台为依托,将群众反映的重要环境问题作为环境监察和执法的重点,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定期“回头看”,确保问题有效解决不反弹。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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