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孙学仁委员
所提提案的答复
孙学仁委员:
您提出的“逐步实行单病种付费模式,让医保基金管理科学可控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行单病种付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缓解群众看病贵的有效举措,对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单病种付费是对一个不含并发症、相对独立的疾病进行诊疗全过程的独立核算和费用总量控制,是医院对单纯性疾病按照疾病分类确定支付额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它可以认为是病种支付方式的一种初级形式。患者到医院检查后,医院根据其检查结果对病情进行评估,确定没有其他并发症后,医院就在病人自愿的前提下与之签订协议,确定该病种的费用支付总额,从诊断、治疗到治愈出院各个环节的药品费、手术费、检查费、治疗费、床位费等包含在内,患者的治疗费用在总额范围以内按总额支付,超出部分由医院自行负责承担的一种收费方式。这种支付方式是在严格控制药品、化验、检查项目和次数,以及不必要的大型仪器检查的基础上,按照科学的临床路径和质量控制标准,参照卫生部病种质量管理办法及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出每个单病种的费用总和,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单病种付费标准,达到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
单病种付费是对我国现行的按服务项目付费的一种有益的改革尝试,作为当前缓解“看病贵”的权宜之计,这种支付方式改变与限制了项目检查和药品使用两个环节的价格水分,而相伴随的及时、有效治疗可缩短患者住院天数,从而减少和控制了不必要的医疗服务,规范了医院医疗行业服务行为,增加了医疗服务的恰当性,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提高了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并且能够保持收费平稳,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
目前,实行单病种付费还处在探索、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信息系统尚不健全,很多实行单病种付费医院的计费程序还只能建立在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基础上。下一步,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配合财政、人社、物价等部门,加强协调,密切合作,推动单病种付费工作扎实开展。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