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微企业税收征管的应对建议》4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罗庄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根据工商职能制定了具体的办理措施,逐一进行办理落实,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立足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
立足工商监管职责,集中开展打击无照促办照专项行动,对无照经营行为全面排查。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无照经营户,下达《限期办照通知书》,对符合办照条件的,积极督促引导办理营业执照;对逾期不办理营业执照或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坚决查处取缔;对涉及刑事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二、落实“双告知”制度,实行市场主体信息互联共享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双告知”制度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认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101号)要求,将工商登记后置许可事项“双告知”目录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在申请人办理完营业执照后,工商机关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及时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发布,税务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查询认领工作,确保了市场主体信息的互联共享,避免了出现监管真空。
尊敬的王宁委员,市场主体的规范问题需要政府各部门携手共同打造。以上答复也许还不能达到您的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履行工商职能作用,竭力做好市场主体规范工作。再次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注,多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联系人:于萍 联系电话:7105518
罗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