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罗庄区环境治理推进新城镇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加强新型城镇建设中积极开展环境治理
1、创新管理体制,构建指挥组织体系。目前,已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会主任为区委书记、区长。委员会办公室现有人员13名,设立3个督查小组,统筹对全区各类环境突出问题督导、督办,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全力攻坚确保我区环境质量改善。
2、全面开展整治,提高治理水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针对大气面源污染治理标准不统一、防治设施不规范等问题,研究制定了我区10项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构建导则引领体系。水污染治理方面:不断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对全区16条主要河流28个区控断面(含3个参考断面)和76个汪塘、5条沟渠每月实施生态补偿监测、考核通报。争取国家级水污染防治资金2000万,用于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争取市级水生态补偿金560万用于武河湿地水生态提升改造;争取资金290万元,对51个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进行科学有效保护。2019年1-6月份,市控河流断面达标率为96%,进入较优行列。区控断面水质稳步提升。固废土壤防治方面:全区199家企业危险废物纳入规范化管理,全部要求在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系统进行申报,94家重点企业行业开展土壤详查。
3、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构建执法监管体系。我区为工业聚集区,区内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工业企业2600余家,钢铁、焦化、水泥、玻璃、建陶、铸造等重点涉气企业236家。为加强环保工作力量,我区建立了区、街镇、村居网格环境监管机制,充分发挥283名安全环保员作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逐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街镇社区上下联动的环保大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应对城镇建设环境问题
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更加重视环境治理工作,既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又要敢于创新,有针对的解决问题。下一步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1、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并开展工作以来,存在人员数量不足、装备不健全的问题。下一步,区生态办将进一步加大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每旬召开一次空气质量研判会议,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区生态办每天对全区环境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
2、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完善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规范完善信访查处机制,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统计并排查区内有环评未纳入监管的企业,强化企业污染物治理效果监管。对违法企业列入信用评价系统,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曝光,形成了良好的环境约束机制。同时,对环保改造积极、投资大的企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予以补助。
3、加强宣传教育和指导培训。城镇环境污染治理不是某个人、某个单位的事,需要全社会、每个人共同参与。因此需要加强新闻媒介宣传,宣传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更新群众环保价值观念,共建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同时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指导培训,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