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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9/2019-00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政府部门加强对社保收入划转税收业务支持的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19-08-16
 公开日期  2019-08-16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人社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政府部门加强对社保收入划转税收业务支持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赵帮政委员:

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社会民生福祉,对增强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基金收入,增强社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有着积极的意义,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现将我区目前社保征收划转税务运行现状,针对《关于政府部门加强对社保收入划转税收业务支持的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人员划转的问题,因此次社会保险征收业务划转税务,税务部门只接收业务不接受工作人员是上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政策,所以目前原社会保险工作人员未划入税务部门,如确有需要建议由税务部门逐级向上汇报实际情况反映。

二、针对税务开展社保征收后的协助问题,目前的社会保险征收工作中除机关保险和居民保险的征缴发票打印工作由税收部门负责外,企业社会保险的所有业务,机关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变动以及居民保险的政策宣传解释等所有工作均由人社部门完成,税务部门暂未接管。

三、针对加强沟通协调培训和宣传舆论引导方面,自工作开展之初,社保与税务就已经开展了密切的沟通和配合,并对税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一段时间的共同作业,目前税务只负责打印发票,社会保险征收工作还一直都是人社负责处理问题和沟通参保单位和群众,随着一次办好工作的推进,人社工作质量也不断提升,目前运行平稳。同时人社部门也不断通过官网,纸质媒介,社区宣传条幅,广播宣传和社会保险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工作。通过不断的宣传工作和正确的舆论引导,社会保险政策在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中得到普遍的认可。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进一步加强与税务的配合,抓好落实,统一思想,上下联动、畅通渠道增强工作的积极和主动性,推动征缴划转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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