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世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临沂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临人发〔2008〕3号)规定,县(区)及乡镇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经县(区)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部门核准批复后组织实施。
2、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是根据《临沂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临人发〔2009〕9号)规定,坚持公开竞争原则,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按岗聘用。各有关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须经事业单位领导集体讨论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公示栏和单位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及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已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和已取得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符合相应岗位竞争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竞聘。
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结构。尽力通过与市人社局、区编办协商,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增加事业单位职称岗位设置数,把职称的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每年有序地,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一定的职称数量,让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职称和聘用的对等,充分体现其价值,让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尽力完成职责的同时,也能得到相应的待遇,从而更好地运用人才。
衷心感谢您对罗庄人社事业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恳请您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继续予以支持,并提出有效建议,共同促进全区人社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