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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3/2019-00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政府加大对企业培训的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19-07-30
 公开日期  2019-07-30  发布机构  罗庄区工信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政府加大对企业培训的建议的答复

李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加大对企业培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府对企业培训基本情况

(一)积极组织培训,提高企业家素质。2018年,组织企业参加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4期,参加市内企业家培训班、企业家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传统企业新旧动能转换与商业模式创新专题培训班、重点企业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班等多项培训活动,使企业家、二代接班人进一步开拓了视野,更新了观念,提升了战略决策水平和创新能力。2018年,我区累计培训企业家及高管人才200人次。2019年上半年,组织企业参加沂蒙企业大讲堂2期,参训人数16人。组织8家企业参加工业企业质量品牌提升同济大学研修班。推荐14人参加第5期山东省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

(二)开展四项对标活动,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2018年,组织企业负责人赴台湾参加对标管理培训活动,规范提升现代化管理制度;组织企业负责人赴广东参加高点对标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到杭州参加全市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应用对标考察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赴贵州参加全市数字经济与大数据产业贵州对标考察活动。2019年上半年,组织参加企业到杭州参加全市食品产业高点对标培训。

(三)引导参加展会活动,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组织企业参加首届山东儒商大会,组织企业参加儒商大会2018山东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论坛。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企业注重生产效益提升,但较少关注人才发展,“重用轻教”现象明显;大多数企业普遍存在“重引进、轻培训”的问题,职工培训率较低。二是一些企业担心职工学到技能后跳槽,出现“不敢培训”的状况。三是学习培训渠道形式单一,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当前我区在企业培训上虽然有所作为,但毕竟力度有限,更多体现在请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管理人士到企业讲课,或者派员到外地学习,但这一学习培训惠及工作人员较少。

三、工作措施

(一)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健全以公平为核心的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不仅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要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保护各种财产权收益,铲除乱收费、乱摊派、乱评比现象,保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企业家增强信心,稳定预期。

(二)营造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场边界,让市场更好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同时政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流程,减轻企业负担,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公平使用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三)狠抓培训,提高企业发展水平。近年来,我区狠抓人才政策宣贯,将《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罗庄区创新性青年企业家“领航”计划》等文件整理成册向技术中心、规模企业进行发放,并在“罗庄区企业转型升级工作交流”微信群进行推送。组织企业赴各地参加人才定向培训、专题交流、合作项目洽谈、展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引进来、走出去”交流活动,年内计划培训企业家200人次,提升我区企业整体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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