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与信访工作相结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这种高度的责任感和参政议政意识深表敬意。2017年6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厅字〔2016〕52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罗办发〔2017〕11号),为全区119个社区配备44名法律顾问。同时,为加强对全区“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区司法局印发了《罗庄区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罗司发〔2017〕32号)和《罗庄区社区(村)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行为规范(试行)》(罗司发〔2017〕33号),并下发至各司法所、社区(村)法律顾问遵照执行,文件对社区(村)法律顾问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和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已作出明确规定。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强化“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社区(村)法律顾问的监督考核,引导社区(村)法律顾问自觉依法依规参与社区(村)法律事务,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为我区法治建设工作献计献策。
感谢您们对区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罗庄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43452
罗庄区司法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