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饭桌”管理的几点建议》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罗庄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根据职能制定了具体的办理措施,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您指出的当前校园周边小饭桌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较多,卫生条件差,甚至无证经营等问题,在我区不同程度地存在,而且也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业监管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我局主要按照其餐饮类属性,按照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对其加强管理。
一是实行备案登记和公示制度。2019年上半年,全区已备案公示学生小饭桌77家。对备案登记的学生小饭桌,在相关中小学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让学生家长择优选择,参与监督,并通告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是严格开办条件和备案登记程序。参照经营范围和面积相近的餐饮单位,并充分考虑中小学生服务群体的特殊性,对食品安全责任、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餐具清洗消毒、采购进货查验、食物留样等开办条件进行严格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是按照中小学食堂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将学生小饭桌纳入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每年四次季度检查,联合教体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持检查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准确掌握学生“小饭桌”的经营状况。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增加监管频次,加大督导力度,规范其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对群众投诉较多、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取消其登记资格,坚决予以取缔,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是加强对“小饭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人员系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良好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提升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尊敬的冷静委员,以上答复也许还不能达到您的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能作用,竭力做好小饭桌监督管理工作。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注,多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联系人:相吉爱 联系电话:7086181
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