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注重偏远乡村学校教师健康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偏远农村学校教师身心健康的关注关心,2016年10月区委区政府印发了《罗庄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依法保障乡村教师待遇
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全面落实乡村教育工作者津贴补贴政策。从2015年开始,为乡村中小学教师发放了乡镇补贴,每人在400-500元左右。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从2018年开始,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在罗庄区人民医院和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直接由区财政列支。
二、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
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竞聘上岗,并且发放了特级教师岗位津贴。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选拔时,乡村学校实行计划单列。
三、不断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
主动倾听乡村教师心声,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教师节、“三八”劳动妇女节等有利时机,开展师德演讲、“最美乡村教师”、“最美劳动者”评选活动,广泛宣传乡村教师爱岗敬爱、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定期组织参加全市“浪漫相约·情定沂蒙”职工相亲活动,帮助解决乡村教师婚恋等现实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乡村教师支持力度,关注教师身心健康,适时进行心理疏导,提高福利待遇,为老师们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