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静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所提提案“关于加强民营业科技创新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及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局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建议中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及创新平台在基础配套、资源整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就如何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整合科技创新平台,实现社会资源共享,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些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对您提案中指出的一些意见及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调研,深入了解我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情况
接到提案后,我局进行了深入研究,深入全区各街道办事处部分民营企业进行了调研,深入了解全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情况并给企业送去相关政策和服务,以便于我区民营企业更好的发挥能动性,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近年来,我区坚持把加快新旧动能转化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重要实践和最有力抓手。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引领和主导作用,充分利用区内外各类科技资源,以产业为依托,以项目为对接点,支持区内企业与国内大院大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的产学研科技合作机制,实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认真落实“小升高”财政补助政策。去年我区有三家企业分别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有6家企业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1家企业入选山东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对于进一步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深入实施科技攻关工程,组织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科技攻关计划。今年我区有多家民营企业正在积极准备高新企业申报和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申报。
二、优化政策,不断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一是出台政策,助推创新。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营造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促进民营企业创新政策的同时,新制定出台了《罗庄区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在我区注册并成功通过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加快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增强创新产出能力。深入推进企业与高校间开展产学研合作签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区内企业申报企业孵化器和各类创新平台。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的支持了区内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二是牵线搭桥,建立平台。区委区政府为促进我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引进高层次人次和创新创业平台。先后与青岛海创汇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启迪之星(北京)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依托“海创汇康”及启迪之星(临沂)孵化器平台资源整合优势,立足罗庄优势产业,深化产业升级与新旧动能转换,加速传统企业创新和工业企业的再孵化。积极凝聚创新要素、营造创新氛围,为我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创新服务,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区内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三是引进人才,集聚创新。加大对人才引进支持力度,积极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理念,注重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本土人才培养,以创新平台建设为载体,集聚科技创新人才,增强企业创新创造能力。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发布高校科研院所优秀科技成果,征集企业技术需求,搭建平台促进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创新。切实搞好科技服务,引导企业加快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和关键技术攻关,切实增强创新驱动能力,助推全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三、完善机制,营造民营科技企业创新的良好环境
一是完善机制,激发活力。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科技工作,推动区内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动力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引导,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力度,强化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坚持创新驱动,通过自主研发、联合研发、技术购进等不同模式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主体。
二是落实政策,培优育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落实国家、省、市支持创新创业的普惠性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和更加有效的高端人才培育措施,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引进培养一批站在行业科技前沿的科技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综合科技服务人才。
三是加强沟通,做好服务。认真做好项目、平台、人才的申报及跟踪。加强与区内企业的沟通,及时掌握区内企业创新中出现的需求及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积极对接联系专家,为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好。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及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