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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3/2020-00001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关于增大村集体代管资金自主支配权,盘活存量资金的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0-09-26
 公开日期  2020-09-26  发布机构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对(关于增大村集体代管资金自主支配权,盘活存量资金的建议)的答复

刘光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大村集体代管资金自主支配权,盘活存量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正是缘于像您这样的热心人士,才会有全区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壮大。

在临沂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的意见》(办字【2017】15号)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领办农民合作社,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与技术能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进行新的联合与合作,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提高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效率。同时,该文件也指出:1、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各项收入,要应收尽收,及时纳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体资金代管帐户”,统一管理核算;2、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借高利贷搞建设、违规出借集体资金、将集体资金用于购买股票或从事期货、外汇等高风险投资或交易。村级集体代管资金属于村集体全体成员所共有,其主要功能作用是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长久发展的需要。因此,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三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要求,加强经营管理,实行谨慎投资,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以上是对您提出建议的相关答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多渠道寻找集体增收路径,加强指导,为助力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也恳请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宝贵意见。

电话:8259861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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