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洋等代表:
您们好,您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临沂乡村民宿旅游业的建议》(第52号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罗庄区现辖5个街道、3个镇,117个大社区,面积500平方公里,人口56万。罗庄区北接兰山区,东临沂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近年来,罗庄区高度重视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依托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区位优势,科学定位,以发展大旅游、建设大产业为目标,2019年结合机构改革大力实施“文旅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休闲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我们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案中通过摆事实和数据,实事求是地提出了罗庄区乡村旅游业发展的问题,分析了问题的根源,同时,对如何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您的有关建议逐条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政府相关部门政策支持的建议
1、加大对乡村民宿旅游业发展的重视。下一步,罗庄区各级党委、政府将切实把乡村民宿旅游业发展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提高组织化程度,纳入文化旅游产业总体规划,纳入旅游宣传的重要内容,健全罗庄区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形成党委、政府统筹抓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乡村旅游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好国家、省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各项利好政策,研究制定罗庄区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利好政策。
2、提升对乡村民宿旅游业的支持。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做到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长。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奖补力度,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民宿旅游业。二是加强部门合作。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将发展乡村旅游业纳入年度工作的安排,利用乡村振兴的契机大力发展乡村民宿旅游业。三是加大业务引导。重点梳理乡村旅游业开发建设的标准、要求和目标任务,对罗庄区乡村旅游资源利用、环境治理、基础配套、产乡融合发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提升。根据乡村旅游点的自身基础和特点,对其基本条件、旅游交通、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与服务、特色项目与活动、综合管理等进行规范,按照标准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
二、关于引导乡村群众大力发挥自身优势、抱团发展的建议
农村有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企业家有资金和管理优势。实现产业兴旺需要资源和资金的有效对接推动产业发展,需要街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具体由村委牵头实施,引进文旅企业共同开发乡村旅游资源。以东蔡村民俗特色旅游为例,东蔡村深耕柳编非遗文化,举办研学游活动,招商引资,建设民宿,发动村民,开办农家乐,建设高质量现代果蔬园,通过与投资商的一系列合作,探索建立了“公司+村集体+村民”合作新模式,带动村民就近就业,实现了村集体和村民双增收。
三、关于发展的同时要保护资源的建议
近年来,罗庄区在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同时,也非常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护台遗址,区委区政府投资重新修建了护台公园,既给人民提供了优美的娱乐休闲好去处,同时也很好的保护了护台遗址。下一步,区政府将会对吴白庄汉墓群等进行修复和保护,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保护好文化遗产。
最后,感谢你们对罗庄区文旅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也对我们在办理提案过程中的不足之处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