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1/2020-00000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在临沂清河实验学校附近设立共享单车的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0-09-15
 公开日期  2020-09-15  发布机构  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在临沂清河实验学校附近设立共享单车的建议的答复

汤强兴、吕全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临沂清河实验学校附近设立共享单车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共享单车的出现解决人们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需求,现已成为广大市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实际情况,与金通行科技公司及学校及时沟通并多次实地勘验,最终确定共享单车“智能停车桩”两处,分别定为光耀小学附近1处、清河实验学校1处、每处可存放20辆共享单车并且确定近期准备施工,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的停车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宣传人民群众绿色出行,并及时勘察市民聚集区的停车桩是否配备充足,管理上是否能让市民满意,让广大市民更能体会到绿色出行所带来的便利优势。感谢您们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15日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