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偏远乡村学校师资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1.落实乡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师。中小学满编超编的,由区编办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满编超编乡村学校予以补充。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级小学、教学点,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
3.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在乡镇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不作刚性要求。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累计满10年、20年、30年可分别申报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4.依法保障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全面落实乡村教育工作者津贴补贴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将公办乡村学校缴纳的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1.增加教师招聘数量。区编制管理部门在核定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时,多向教育倾斜,增加乡村教师招聘编制计划数,早日解决临时代课教师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实施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按照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和开齐开足课程需要,全区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全面测算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现状,积极推进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逐步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
3.城乡教师有序合理流动。根据全区各校实际,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职工在学校之间、区域之间的合理有序流动。加强对教师流动的引导,加大城乡之间、示范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教师交流力度,逐步解决教师队伍学段、区域、学科结构不合理等结构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