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罗庄支部:
您提出的《关于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产业扶贫主体带动机制,有效落实扶志与扶智相结合的要求”的建议
近年来,区扶贫办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切实结合相关产权村居意见,经过科学论证后,陆续实施了一批产业链相对完整、风险相对较小的产业扶贫项目。下一步,将进一步结合乡村振兴和全区实际,创新产业扶贫项目发展思路和模式,适度探索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扶贫项目的路径,并通过设立扶贫公益岗、扶贫经营主体企业务工等多种方式鼓励贫困户积极参与,共享产业扶贫成果。
二、关于“构建扶贫项目精准审计监督机制”的建议
脱贫攻坚以来,全区陆续建成了一批产业扶贫项目,在带动村增收、户脱贫方面和有效巩固贫困户稳定脱贫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充分发挥产业扶贫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职责,尊重并积极听取各相关行业部门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建议,保证项目正常、有序推进,扶贫资金发挥最大化效益。针对已建成的产业扶贫项目,严格落实各级巡查管护,及时提醒街镇按时足额收取项目年度收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最大限度保证项目的精准动态帮扶。
三、关于“构建扶贫项目立项实施评价的监督机制”的建议
产业扶贫项目从立项到运营是一个综合性、复杂性的过程,涉及面广泛,程序繁琐,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项目实际,严格流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同时区扶贫办会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坚持多论证、严程序、高标准建设产业扶贫项目,有效规避弱质项目、低附加值项目甚至是违法项目的盲目上马,保证扶贫资金效益得到最大化利益,扶贫项目收益稳定,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