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山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财政保障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关注和重视,贵单位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贴切,局党组对建议高度重视,经研究并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逐步加强社区矫正财政保障。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财行〔2010〕402号)已经对财政经费的保障作出明确规定,两部针对此项工作又陆续发布指导性文件,对社区保障经费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各地根据财政状况实施相应的经费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社区矫正人均数发放经费。根据司法部、财政部修订的《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85)司发计字第384号]和社区矫正发展的需要,社区矫正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设备费等。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社区矫正,不断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力度,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已纳入区财政预算,同时工作经费也在不断提高,已从2019年的35000元提高到今年的40000元。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财行〔2010〕402号)、相关指导性文件及司法部、财政部修订的《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85)司发计字第384号]要求,同时采纳贵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借助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以及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有利时机,将社区矫正所需经费一并做出预算,适时提出经费申请,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共同努力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将逐步增强。
最后,希望贵单位继续关注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更好地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罗庄”和“法治罗庄”建设贡献力量。
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43452
罗庄区司法局
2021 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