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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7/2021-00001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关于针灸等中医适宜技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提案答复  成文日期  2021-07-06
 公开日期  2021-07-06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对关于针灸等中医适宜技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提案答复

农工党罗庄总支:

您提出的《关于针灸等中医适宜技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凡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国家认可的中医专业院校毕业和医学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或“西学中”培训学习后,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并进行执业注册,经行政审批局许可,可在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村居社区的小区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许可的科目中有全科医学科,乡医或者乡村全科医师均可以开展中医适宜技术,为社区居民开展相关的中医保健技术服务,属于合法执业。

2、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医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的关注与信赖。现因我区中医专业人员匮乏,断层严重,为满足基层群众对中医“简、便、廉”疗法的需求,依据鲁卫函[2021]150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西学中”培训学习,通过组织学习,医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防治疾病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推动西医医生向中西医结合人员转化,增加基层社区中医适宜技术的覆盖面,利用中医绿色疗法,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服务。

3、您提出的医保政策支持的问题,财政和医保部门也有相关的通知,对于开展中医药或中医适宜技术的医疗机构提高了相应的报销比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发布了《山东省中医药管理条例》,自条例发布以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明确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当将中医药人员纳入紧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建立中医、西医协作机制。在中医药产业发展方面,有针对性地规定了经费、融资、人才、医保等保障措施,加快了中医药的健康发展的步伐。

感谢您对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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