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食品外卖行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通过对全区餐饮单位摸排,通过比对“美团”、“饿了么”第三方平台登记情况,统计出全区共有946家线上餐饮单位。以网络订餐平台公示信息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户核查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相关信息,严查餐饮经营单位的证照、食品原料购进情况、加工环境、餐饮具洗消等情况。工作内容如下:
一、落实网络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开展公开承诺活动。
针对全区网络餐饮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相结合,要求餐饮单位签订公开承诺书,一份张贴上墙,一份放入监管档案,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强化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遵守食品安全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保障、服务质量提升以及疫情防控等有关要求,将承诺事项逐一落实到具体经营活动中。
二、强化第三方订餐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集中约谈。
聚焦平台,把好网络餐饮服务总关口。我区第三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共有“美团””、“饿了么”、“饿了么星选”三家。由市局统一组织对这三家网络订餐平台开展约谈,从平台的审查登记、公示、抽查及监测等是否落实到位,从源头上杜绝“黑作坊”“问题作坊”进入网络外卖市场等进行规范。对三家第三方平台进行现场约谈,明确他们做到以下几点。
1、审查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2、建立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
3、记录、保存网络餐饮服务食品交易信息。
4、发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及时制止,并向我局通报。
5、网络第三方平台保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
三、落实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以“双城同创”为契机,摸清底数,实施线上线下并行监管,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线上抽查,重点查看其经营资质、是否超范围经营项目、公示情况,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以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重点,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取得许可,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2、在第三方平台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量化分级信息。
3、检查送餐人员的健康情况以及外卖包装是否消毒合格等情况。
4、严格落实餐饮单位的加工环境以及餐饮服务规范操作情况
四、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增大对网络餐饮检查的频率与力度,实行全覆盖监管。同时对外卖前十的餐饮单位、网红餐厅,和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一次性餐具、食用油、肉类等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抽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针对情况严重或屡不改正的入网餐饮单位通报相关第三方订餐平台将其店铺下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作用。
五、推行放心消费外卖封签工作,保障外卖食品“最后一公里”的安全。
为进一步保障外卖订餐的食品安全,通过线下检查、线上提醒、海报宣传等多种方式,倡导外卖商家做好外卖“封签”工作。为确保免费投放到市场上所有“外卖封签”起到实质效应,组织监管人员全面开展外卖平台以及餐饮单位线下检查,鼓励所有餐饮单位使用“外卖封签”,将“外卖封签”使用情况作为放心消费餐饮店评估的关键条件,充分发挥放心消费餐饮店引领示范作用。防止一些外卖出现被换包、破损、被盗、不卫生等问题,保障外卖食品“最后一公里”的安全。让“外卖封签”这把“安全锁”发挥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外卖食品安全。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外卖行业整体水平。
把专项整治工作和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边检查边向餐饮经营者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宣传,在外卖平台购买食品时,不仅要关注价格,更要关注线上单位的证照、量化分级以及食材、加工环境、网评情况;尽量选择距离较近,可短时送到的餐饮单位订餐;收餐时查验送餐人员的健康证明、检查其服装是否整洁,配送的餐饮食品是否有变质、受到污染、餐饮食品包装是否密闭清洁等,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加大对网络订餐线上线下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努力做好以下五点:
(一)建机制,筑牢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按照监管网格,强化监管责任,力求监管常态化、日常化。对辖区内网络订餐情况进行网格化监管,建立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经营者彻底整改,同时加强送餐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二)抓源头,落实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约谈机制,继续集中约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和入网餐饮单位,明确平台方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第三方平台结合线上公示情况,从清查主体资质入手,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坚决将无资质、无实体店、违规制售的商户清除出网络订餐经营范围。要求入网餐饮单位按规定公示食品安全许可证等相关信息,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确保“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
(三)强手段,构建“以网管网”餐饮外卖监管新模式。大力加强网络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以网管网”的餐饮外卖监管新模式。结合行政许可信息,将各环节的数据进行分析、加工、处理,提取出涉嫌违法及存在风险隐患的餐厅信息,有效提高监管靶向性。建立跟踪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持续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全方位公开餐厅后厨,全程公开执法过程,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参与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四)严监管,大力查处网络订餐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情况,指导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履行公示、原料控制、加工制作、食品储存、清洗消毒、包装及配送等义务。对外卖平台分布、公示证照、违法检测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督促各食药监所、稽查各中队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重宣传,构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共治平台。大力宣传网络食品安全知识,加强《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消费者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的培训,强化经营主体法律意识。
总之,我局将以宣传教育为重点,着力增强舆论引导,落实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以稽查办案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指导下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继续营造打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不断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网络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
感谢您对食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