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与经营时段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大对食品流动摊贩食品经营的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近期通过对市民下发《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时有效地宣传校园周边以及城区主次干道流动摊点环境整治的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治理工作的认同感和支持度,倡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进来。
二是疏堵结合,有效管理。执法人员采取长效管控和突击整治相结合、流动巡查和定点值守相结合的管控措施,对重点区域实施集中整治和有效管控,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有效保障了广大市民以及学生群体的饮食安全,很好的解决了流动摊点“脏、乱、差”的局面。
三是开展日常值班制度。针对校园周边早、中、晚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实行轮班、定岗、定责管理责任,并联合各街镇集中对城区主次干道开展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有效确保在城市管理上不出现空档。同时注重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动,密切配合,禁止在学校校门100米范围内设置经营性占道亭(棚、伞、摊),依法对校园周边以及城区主次干道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的无证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我局在开展校园周边以及城区主次干道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20余台次,累计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2200余次,下发《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000余次,批评教育违法违规人员300余人次,暂扣各类违法工具60余件,增加摊贩疏导点2处,有效地推进了此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将校园周边以及城区主次干道的整治工作责任到人,不定期的向各经营户、市民宣传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以观念、制度、行为准则等提高全民素质,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指导鼓励对食品摊贩的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向,共同努力把环境整治做到最好,确保秩序井然,给市民和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区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28日